作者:趙月斌
1
我認識融融。去年初冬,大概也是這個時節,我帶了兩本《張煒論》去請張煒先生簽名。才拿出書放到桌上,就聽到放在沙發旁邊的紙袋發出聲響,我側身想把紙袋扶正,沒等伸出手,那紙袋竟騰空而起,噌地一下躥到書房去了。我沒看清是什么,張煒叫了聲“融融”,趕緊起身去看。我也跟著進了書房,那紙袋歪落在書桌下,肇事者卻不見了。張煒松了口氣:它勁兒很大,還好,沒勒到脖子。它是第一次見你,還認生,躲起來了,它很好奇,誰帶來的東西都要偵察一番。接著又喚了幾聲融融,讓它不要怕,怎么不出來見見客人呢?張煒語氣輕柔像是安撫一個孩子,聽得出他對融融的寵愛。重新坐下后,張煒說它的好奇心還沒滿足,很快就會過來。果不其然,話音沒落,它就來了,我扭頭去看,才發現,那是一只大貓。
那天的話題就沒離開融融。它是一只布偶貓,毛色灰白相間,才幾個月,體重已有十多斤。雖然剛剛受到驚嚇,卻一點不失風度,只見它神閑氣定,邁著四方步踱過來,在近旁停住了,上下打量著我,像是要辯人面相。我湊過去蹲來,叫它融融,它似乎并不反感,也未乍現熱情,只是平和地看了我兩眼,便縱身躍至沙發的靠背,在上面俯身平攤,頭尾正好搭在兩端,顯得慵懶而不失高貴。它瞇著眼睛,像是若無其事,張煒卻說,它在聽我們說話,它聽得懂,知道在夸它,盡管心里很美,但表現很淡定。這派頭完全就是一副寵辱不驚的王者風范啊!看來張煒對融融不止是寵愛,而是崇愛有加了。就是那一天,張煒談了貓的種種可愛,養貓的種種好處,還說他準備了一臺相機,專為融融拍照,以后還要為它寫一本好看的書。
2
沒想到,僅僅過了半年多,張煒不光把融融寫進了小說,還由它打開童年記憶,一口氣寫了很多小動物,這就是他在新冠疫情肆虐之際創作的《愛的川流不息》。因曾親眼見過小說的主人公,又經常看到作者發來的炫貓靚照,所以打開這部作品,一眼看到了融融,便倍感親切,張煒果然寫了一個好看的貓故事,寫出了一個“大骨骼的人”。張煒是寫動物的高手。《古船》中的棗紅馬,《蘑菇七種》中的寶物,《九月寓言》中的?鲅,《刺猬歌》中黃磷大鳊,《你在高原》中的阿雅,《海邊怪物小記》中的狐貍、狍子、小愛物,《我的原野盛宴》中的銀狐、老呆寶……幾乎所有作品中都少不了迷人的蟲魚鳥獸,不不了神奇古怪的美生靈,登州海角的“它們”早已成為張煒文學譜系中重要一支,簡直就是一個生養眾多的奇妙王國。《愛的川流不息》無疑給這個國王注入了更多的“愛力”,也讓讀者看到了令人神往和憐惜的異類世界。
小說里的融融是整個文本的“大骨骼”——它支撐起了故事的主體框架,具有今昔互通,時空并置的敘事功能,因此它是作者半生經歷之“愛別離”的回應者,同時也是得其所安的幸存者:它從南方都市空運到北方大城,一生下來就被寵著愛著,寑食無虞,自由自在,幾乎不用費力就是一只杰出的貓。但是它的前輩——生活在海邊林子里的小獾胡、“花虎”們就沒那么幸運了,雖然它們也得到了林中人家的百般呵護,可是總有要命的“不可抗力”,讓這些脆弱的小生靈沒有活路。有人要把小獾胡打死做一頂貍子皮帽,有人要把小香狗花虎打死“節省糧食”,還有“毒殺三代”的老鼠藥把會笑的“小來”毒死。所以小說的主線是融融與我們的長相守,副線則是寫小獾胡、“花虎”等小動物和我們的生離死別。
就因為小獾胡身上有野貍子的血統,便被全副武裝的“黑熬”盯上了,非要奪其命剝其皮,我們無力保護自家的貓,只好教它逃往外鄉。這是“我”的第一個動物朋友,也是“我”經歷的第一次遠別離。
比起小獾胡來,“花虎”遇到的“不可抗力”更為強大,那是“上邊”下達的“打狗令”,“黑熬”們干起“活”來更是有恃無恐,多虧外祖母拼死相救,“花虎”才暫得活命。沒辦法,只好為它尋求庇護,把它送給比“黑熬”更強悍的人。孰料“花虎”咬斷拴繩不知所蹤。這是“我”經歷的又一次生別離。當地的狗都被“黑煞”趕盡殺絕,“花虎”一去成永別,“我”痛心不已,發誓再也不養小動物了。
第三次,則是眼睜睜看著“小來”中毒身亡的死別離。這是一條差點被人遺棄的狗,“我”看到它的第一眼就“被它所征服”,竟然忘掉了過去的誓言,把它當作寶物帶回家里。“小來”在城市長大,“有一副大咧咧的性格,對所有人都沒有陌生感,更無提防心。”大概就是一個毫不設防的孩子。然而危險就隱藏于此,當它跟隨主人到了半島鄉下,卻不知死去的老鼠竟是致命的。歸根結底,“小來”死于人類對異類古老的偏見和深深的怨毒。
此外,小說還簡略寫到了一條叫“寶物”的山東細犬、一只叫“美美”的貍貓、一條強壯的大狗“旺旺”、一只外表兇悍實則溫情的花貓“小紅孩”,以及鴿子、刺猬、倉鼠、麻雀、紅點頦、蟈蟈等一些型體更小的動物朋友。“所有這些朋友,它們有的走失,有的痛別;有的最后不知所終,有的忍痛放回林野;也有的在病危時節,出于動物們特有的巨大自尊,竟然獨自逃入了人所不知的角落里,就此消逝。就這樣,我們與它們總是非正常分離,經歷一場撕扯之痛。”在作者筆下,一次次的“非正常分離”就像沉淀在心底的黑色銹斑,一經回想便會肝腸寸斷傷離別,只恨有緣總相隔。
3
“正因為深愛,才要拒絕。”正因有過刻骨銘心的“三別”,“我”才不愿再次永失所愛,不敢重新擁有一只貓。那么融融是怎樣進入“我”的生活,又是如何成為小說主角,并讓“我”收獲了“愛的川流不息”呢?當然取決于人。我們注意到,作者在述說“我”與小動物的悲傷“三別”時,還穿插交代了“我”與父親的“相見難”。那時的“我”就是缺少父母陪伴的留守兒童。父親被放逐南山做苦力,常年累月不能回家。母親也在稍遠的園藝場做臨時工。平時只有外祖母守著“我”,在林中小屋過活。這樣一個聚少離多的家庭,有一次闔家團圓,太陽大概得從西邊出來。尤其是困在大山里父親,有時候好不容易找到機會往家趕,還可能遇上找茬滋事的“黑煞”。所以,“我”的童年歲月,又總是深陷在父子親人“相見難”的憂愁中。正因相見難,才怕愛別離。正因正常親情的無以托付,才會對身邊的草木生靈愛之愈深。幸好還有外祖母,她懂得讓一個孩子與異類交換“心語”。而這顆可與小獾胡、“花虎”們交談的赤子之心,正是在外祖母慈愛的葆養下慢慢習得的。與之形成對比的是,當“我”不再年輕,可以說成了空巢老人,這時,遠方的孩子執意送來的“厚禮”,竟是一只喚作融融的貓——它觸發了“我”的創傷記憶,激起了沉睡的恐懼感,讓“我”禁不住陷入“自己的生活是如此脆弱,個人的能力是如此微小”的自我懷疑中。但是好在,融融是一個自帶主角光環的“大骨骼的人”,它一進家門,就成了這個家的新成員,成了令人深愛而無法拒絕的“不可方物”。由此,海邊叢林里的外祖母,大山深處的父親,以及遠方的孩子,和“我”一起構成了跨越時空的超驗性對話,借助于身有異能的小動物,遠方的孩子可以聽到外祖母的心語,經歷過四次“打狗令”的“我”也可以擺脫對種種“不可抗力”的萬般恐懼。所以,這部小說又是四代人共同演繹的“愛的川流不息”,是和“不可方物”的異類們合唱的相濡以沫之歌。
融融從天而降,像是為愛而來的陪伴者、撫慰者,顯然代表了“下一代人”對父輩暖心的體貼。不過從他們不多的對話、爭論中,又可看出兩代人的“動物觀”不盡相同。在孩子眼里,融融就是一只為人而生的寵物,所以才會發問:“收養一只寵物真的有那么難?”而在“我”的心目中,融融和小獾胡們一樣,都是不可豢養的特異生靈,它們生來自由,只是與人類構成了一種相互馴化、相互陪伴的平等關系。就像圣埃克蘇佩里的小狐貍對小王子所說:“對我來說,你無非是個孩子,和其他成千上萬個孩子沒有什么區別。你也不需要我。對你來說,我無非是只狐貍,和其他成千上萬只狐貍沒有什么不同。但如果你馴化了我,那我們就會彼此需要。你對我來說是獨一無二的,我對你來說也是獨一無二的……”(李繼宏譯《小王子》,天津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,第84頁)據小狐貍解釋,“馴化”就是“創造關系”——有的譯本作“建立聯系”,在我看來這種馴化關系應該彼此認同,相互信賴,相互給予,互無虧欠。這里的“馴化”(apprivoiser),還有“馴服、馴養、養服、‘跟……處熟’”等多種譯法,似乎都不足以傳達小狐貍的原意,但有一點是肯定的,這種“馴化”應是一種“養熟”、“養活”,所謂的“養”也不是單方面的飼養、豢養,而是不具依附關系的“互養”:當你養活了一個生命時,對方不也在養活你?正如“我”所感喟的:“自己所能給予它的,比它已經給予的不知要少多少倍。”因此我們注意到,小說里的小動物從小獾胡、花虎、小來到融融,無一不是“我”的朋友,無一不是與我們創造了一種融洽的互動關系。你看小獾胡,本是從野外揀來的小野貓,可是一待長大,外祖母就任由它出門撒野,并未當成私有物品圈在家里。“花虎”的身份更特殊,它真正的主人是看葡萄園的老人,它只是像走親戚一樣在我們家做客。至于小來和融融,雖然“我”身為“主人”,卻從不是它們的主子,只相當于它們的監護人,任由它們飽食終日懶洋洋,任由它們獨自思索偶憂郁。你會發現,“我”的動物朋友從來不是個人的“寵物”、“玩物”,而是自有一片天地的“這一個”。
4
“創作總根于愛。”《愛的川流不息》即在言說愛的力量。小說里的外祖母這樣看待世界:“這里可恨的東西太多了,可愛的也太多了,幸虧是這樣,如果光有恨,咱們一家是活不下去的。”又這樣表達她的愛恨觀:“人的心里,當愛和恨一樣多,就算扯平了;當愛比恨多,那就是賺了。”“有愛的人才有無數的糧食。”外祖母樸素的言語堪稱了不起的“愛的教育”,她讓“我”明白,這世界難免可恨,更不乏可愛,當然首先是讓“我”分清二者的界限。“外祖母,爸爸媽媽,壯壯和爺爺,小葡萄園的老人,小獾胡,野兔,鴿子,老廣,‘花虎’,美美,旺旺,‘寶物’,刺猬,月亮,大片菊花,馬蘭草,白茅根和上面飛的大蝴蝶。”——可愛的數不過來。“下殺狗令的人,伏擊外祖父的人,‘黑煞’,毒蜘蛛,悍妖,打死許多動物的獵人。”——可恨的屈指可數。用外祖母的話說,“我”是賺大了。
對“我”而言,“可恨”大概只是一小片心理陰影,似乎可以忽略不計,亦不足道哉。若是如此,我們看到的《愛的川流不息》很可能就是一道勸善隱惡的佛系雞湯。張煒顯然無意宣教一種膚淺的“好人主義”或“愛的哲學”,他在小說中一面告訴我們,“愛力”也可以是一種強大到無法抵擋的“不可抗力”,同時也在另一面寫出了有形無形的悍妖、惡魔造成的傷天害理、禍害人間的“不可抗力”。如果發自本然的“愛力”是陽性的、積極的、有光的,那么與眾生有情為敵的“不可抗力”就是“造業”的“惡力”,是陰性的、反動的、黑暗的,為此作者極具象征性地塑造了一個外號叫做“黑煞”的人,把他作為小獾胡、花虎、父親和整個海邊的對立面,寫出了“黑煞”之兇殘,之恐怖,之避無可避,防不勝防。
對于“黑煞”,民間的迷信說法常常言之鑿鑿,有人就聲稱見過一團黑乎乎的東西,呈人形,沒有五官和四肢,會蹦跳著移動,人若大喝一聲讓它滾開,它就會傻乎乎地溜走。不過也有所謂陽氣不旺的人會招黑煞上身,弄得失魂落魄,大病一場,甚至失去性命。小說里外祖母就有類似說法:“什么是‘黑煞’?人走在路上,正走著,只要覺得眼前一陣黑,上不見天下不見地,兩腳像踏在半空里,那就是遇見‘黑煞’了!只要遇見了它,也就十有八九活不成了。以前有一個獵人,他就遇見過‘黑煞’,沒死,不過在床上躺了半年,身上蛻了一層皮。”雖說“黑煞”只是“迷信”,但從“科學”的角度看,未必不是一種超出我們認知的能量場或暗物質。當然小說只是借用這種迷信之物,極像“黑煞”一樣可怕的暴虐之徒。他生得又黑又矮,身上沒長肉,全是筋,嘴里一溜板牙,單看這種形象就有點反人類,喚作“黑煞”再貼切不過。他從小學武,到處打人,讓遠近的鄉鄰人見人怕,后來又配上刀槍,有了同伙,更成了比傳說中的“悍妖”還嚇人的狠角色。“黑煞”本是人,竟比妖怪還有過之而無不及,足見其“惡力”有多強,破壞性有多大。
那么這種為害一方的鄉里一霸,究竟是什么貨色呢?“他什么都不是,他是壞人的頭兒。只要干狠事壞事就得找他。他打人的時候要站到一個凳子上,專打人的臉,搗人的肚子。他用皮帶抽人,能一口氣把人抽昏過去。被他打過的人,就再也活不久。”原來,囂張跋扈的“黑煞”既不是官老爺也不是小衙役,充其量只是一個為虎作倀的“臨時工”。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微不足道的“臨時工”,卻總能把那點臨時的“權力”無限放大,總能抓住一點點臨時的“好處”把壞事做絕。所以他想得到小獾胡就能判它死刑,看外祖母不順眼就能命她立正,碰到父親回家就能關他小黑屋,得到上邊的“殺狗令”更能掀起一場人神共憤的大屠殺。并且,“黑煞”這樣的臨時工從來都是不折不扣的好奴才,他們最懂得該向誰立正、該讓誰立正,他們的惡從來都是針對無助的弱者,甚至是無辜的小動物。比如那個愿為“花虎”提供庇護的林場副場長鄭擼子,“黑煞”就不敢招惹,他很清楚自己是什么玩意兒。無怪乎父親說他“就是最殘忍、最卑鄙、最膽小的惡魔!”面對這樣的惡魔“黑煞”,手無寸鐵且背時背運的人們只能自求多福,免得被他盯上、撞上、算計上,只有年少氣盛的“我”義憤難平:“如果自己有一支槍,在林子里遇到‘黑煞’,真的會跟他開火。”
當然這只是一個少年的英雄夢,且不說他手無寸鐵,就算他真的擁有一支槍,真的朝“黑煞”開火,大概也無法消滅它。要知道,“黑煞”從來就不是一個人,它是傳說中的不明物體,又是一種不斷更新換代的“惡力”。不是嗎,生活中總不缺少好話說盡的“叼盤俠”,也不缺少假為民除害造福子孫之名做出的萬惡之行。比如瘟疫期間再度爆出的“殺狗令”,哪一個狗殺手不是正義的化身?可悲的是總是有人發布“殺狗令”,總是有人活在“殺狗令”的迷狂中,一有風吹草動,便會戴上紅袖章,舉起大喇叭,甚至揮起大棒,把一切不順眼的東西統統消滅。如此種種也就不難理解“我”的恐懼:“時過而境未遷,“黑煞”他們原來還在,他們竟然就活在近鄰。”這句話近乎直白,作者顯然是想告訴我們“黑煞”的大行其道,對付這等“惡力”,一支槍顯然不夠,愛和恨顯然也不夠,我們能夠做到的,首先只能是不要被“黑煞”撞上,更不要成為“黑煞”的幫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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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大程度上,我愿意把《愛的川流不息》看作張煒的自敘傳。不光是曾親耳聽過他滿懷深情地講述那些動物朋友的故事,更重要的是他在這里毫無保留地坦示了個人的脆弱、微小和恐懼,他在對異類生靈戰戰兢兢的愛中表達了一種卑微的自尊,也在與小獾胡、融融的相互馴化中傳達了一種跨越族類的脈脈溫情。同時,這部作品既立足于當下,又續接了他自蘆清河時期創設的敘事語境,和《古船》《夢中苦辯》《蘑菇七種》《九月寓言》《它們》《你在高原》《半島哈里哈氣》《你的原野盛宴》等作品建立了千絲萬縷的互文關系,看到海邊叢林、林中小屋、葡萄園、漁鋪、大李子樹、黛色的南山,以及外祖母、采藥人老廣、小伙伴壯壯、鄭櫓子等人物,熟悉他作品的讀者多少會聯想到更多的相關信息,也會和他的動物朋友親如故人。張煒通過這部小說再次重獲童年,我們由此收獲一個異質的世界。
所以,有融融的作家是有福的,他匯聚了“愛的川流不息”。認得融融的讀者是有福的,他認出了一個大骨骼的人,他愛這有貓陪伴的人間。
(本文發于《十月》雜志2021年第一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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